有效的知識移轉是組織過程與結果中很重要的一部分,更是組織競爭優勢的來源。因知識具有「獨特性」、「專屬性」與「模糊性」,以致於組織資源中,知識資源最難以捉摸。 何謂知識移轉?
1. Gilbert &Gordey-Hayes(1996)認為當組織自覺缺乏某種知識時,便產生「知識的落差」,且其對組織重要性高時,就必須將知識從外部移轉進來,彌補這個落差,此即為知識移轉。 2. 另有學者認為,當知識接收者認知到缺乏某種知識時,經由與知識來源者間的互動,透過各種媒介以取得所需之知識,並加以吸收、應用、發展與創新,並融入核心日常工作中的過程稱為知識移轉(Gilbert & Cordey-Hayes,1996;O’Dell &Grayson,1998; 胡瑋珊, 民87) 。 3. Machlup(1962)認為知識移轉是一種知識接收者的求知過程,傳播者具已知的知識(known),接收者則未必,因此是接收者求知的過程(knowing) 。 4. Harem,Krogh &Roos(1994)認為其指使知識接收者對於知識的了解與知識發送者相同的過程。
知識移轉的目的
從知識需求者的角度來看,當企業策略改變,需有相對應資源的支持時,程度不等的知識移轉就產生了(Teece,1982);從知識擁有者的角度看,當知識資產餘裕,可供其他單位或企業利用,且知識利用的邊際成本很低時,就可以進行知識移轉了(Grindley &Teece,1997);在一個具有多單位的組織中,知識移轉能提供共同學習及單位合作的機會,可刺激新知識的創造,對各單位的創新能力亦有所貢獻。不同單位間的知識移轉是一種分享性的社會脈絡,藉由不同單位間的連結,各單位可獲得對市場競爭力有貢獻的能力,知識移轉可帶來綜效(synergy)、有利於新知識的創造、水平移轉可擴大組織學習並形成彈性的學習結構(Tasi,2001),由此可知,成功地知識移轉能創造組織的競爭優勢,提昇組織的學習。
知識的取得及流動方式
一般而言,知識的取得可分為內部及外部來源,所謂內部來源,指知識為組織本身所發展及擁有,而外部來源,係指藉由不同組織間的互動關係,組織創造出知識取得和應用的機會(Dyer & Singh,1998;Lane &Lubatkin,1998)。再者,如果依知識流動的方式來討論,經參考相關文獻之後,將知識流動的方式歸納成三大類:內部知識移轉、外部知識購買與合作取得。第一類指知識在同一組織的不同地點、不同單位或不同國家之間移轉,其中如果是平行單位間的知識流動稱為水平移轉,如果是與上級單位或下屬單位間的知識流動稱之為垂直移轉;第二類指組織從其他組織購得知識;第三類指組織與其他組織或研究機構合作過程中知識的流動,其中如果合作者間產業性質類似,稱為水平移轉,如果合作者間產業性質差異很大,則稱之為垂直移轉(Howell,1996;簡俊成、洪清德,民92;姚蕙漪,民90;Kacker,1988)。
知識的移轉步驟
知識的移轉運作非一蹴可及,需分階段來加以探討。Gilbert & Gordey-Hayes(1996)就將這樣的過程分為五個階段:1.取得(acquisition):組織利用各種方式加以取得所需知識,然而前期知識的取得對未來知識取得及搜尋方式有重大影響。2.溝通(communication):形式化及有系統溝通機制,有利於知識移轉的效果。3.應用(application):取得知識的目的在於應用,以改善組織績效。4.接受(acceptance):在知識被組織同化前,是存在於個人的接受階段。5. 同化(assimilation):此階段為知識移轉的重要關鍵,也就是將個人的知識轉換成組織的知識。一般而言,一直要到第五階段,知識的移轉才算完成,才能真正發揮效果,然而,在整個知識移轉的過程中,又會受到許多因素的干擾,包括知識本身的特性、知識接收者的吸收能力,知識擁有者與知識接收者間的合作關係、資訊科技運用程度、內部激勵與管理制度的設計……等。
參考資料: 研究論文-從社會資本觀點論組織知識移轉/鍾瑞國、羅潔伶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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